申報的福建省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(產品)應當符合以下條件:
(一)聚焦有限的目標市場,主要從事制造業1-2個細分產品市場,從事2個細分產品市場的,產品之間應有直接關聯性。申報“單項冠軍企業”的,細分產品銷售收入比重應占企業全部業務收入的70%以上;申報“單項冠軍產品”的,對該產品收入占企業全部業務比重不作要求。
填報的細分產品分類,原則上參考《統計用產品分類目錄》8位代碼填報,難以準確歸入的應符合行業普遍認可的慣例。
(二)在相關細分產品市場中,擁有強大的市場地位和很高的市場份額,單項產品市場占有率位居全國前5位且省內前3位。
(三)生產技術、工藝國內領先,產品質量精良,相關關鍵性能指標處于國內同類產品的領先水平。企業持續創新能力強,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,主導或參與制定相關業務領域技術標準。
(四)制定并實施品牌戰略,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體系并取得良好績效。
(五)企業具有健全的財務、知識產權、技術標準和質量保證等管理制度。
符合工業強基工程等重點方向,從事細分產品市場屬于制造業關鍵基礎材料、核心零部件、專用高端產品,以及屬于《中國制造2025》重點領域技術路線圖中有關產品的企業,予以優先考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