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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申報
PROJEC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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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政府質量獎申報
福建省行政區域范圍內合法注冊、連續生產經營5年及以上、實行卓越績效管理,經濟社會效益顯著,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、具有標桿示范作用的工業、服務業、工程建筑等領域的企業或組織(已獲福建省政府質量獎的企業或組織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請,已獲福建省政府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或組織可繼續提出申請)。
2.申報主體其主導產品或服務質量嚴于國家(行業)標準要求;依法接受國家法定的質量管理部門監督檢查;制造業申報主體在國家、省級質量監督抽查中連續三年合格;出口產品的企業,其出口的主導產品安全、衛生、環保項目連續三年合格,三年未因質量問題被進口國通報。 3.各項節能指標達到國內同行業先進水平,完成污染減排任務。 4.經濟效益指標居國內同行業前列,發展趨勢良好。 5.近三年以來無較大及以上質量安全事故、環境事件和生產安全事故。 6.依法納稅,近三年以來無達到涉稅犯罪立案追訴標準或達到《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辦法》所稱的“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”標準的違法行為發生。
按《卓越績效評價準則》(GB/T19580-2012)和《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》(GB/Z19579-2012)進行評審。 |